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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点击次数: 228      更新日期: 2022-04-20

根据常规教学安排且按照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,请各系考虑落实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写“浙江万里学院教学进程表”,于10周周四(4月28日)以电子形式上报,按19周安排进程。(专业见习如外出的请在进程表中注明“风景写生(外出)”字样)

二、教学计划如有调整(包括课程名称调整),请填写“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”,于10周周四(4月28日)前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上报。

三、每门课程都需有课程简介,格式可参考附件或学院自行统一,于10周周四(4月28日)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。

四、2019级、2021级专升本下学期开设职业素养提升与就业指导。

五、对于选课后因学生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,填写“浙江万里学院课程停开汇总表”,并于11周周四(5月5日)上交纸质文档。

六、下学期开课计划(电子和文本)请于12周周四(5月12日)上交。

1.开课计划除了专业课外,还应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和普通教育课程。

2.如合班上课,请在备注栏中注明,不作说明的均视为小班上课。

3.对上课教室有特殊要求的(包括多媒体、实验室、语音室等),请在备注栏中注明。不作注明的,课表一经排定,不再更改。

七、教材征订单(电子和文本),请于12周周四(5月12日)上交。(教材和教参请务必分开,以两个独立的文件上交):

1.要求“一学期一征订”,切勿提前征订,请勿漏订或重复征订。另外,务必写明、写全教材信息即“教材名称、出版社、作者、ISBN、版本号”,备选教材均需通过审核

2.下学期开课课程(专业课)请全部列入教材征订单中,如已有教材,请注明是“延用上学期教材”或“自编讲义”等,禁止填写“无教材”。如“延用上学期教材”的请备注出“教材全称”。

3. 如使用的为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(讲义),请在书名后注明,如“当代公文写作(自编讲义)”,在出版社栏里填写“浙江万里学院”,并于16周前到教材科办理好教学资料印刷申请手续。

4. 教材选用计划表(学院报表)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教务部备案。

八、开课资格审查:

1.新教师或新开课程必须经试讲合格后方能上岗。《浙江万里学院试讲情况汇总表》于11周周四(5月5日)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,另将《试讲情况表》以纸质稿上交。

2.外聘教师开课必须达到《关于印发浙江万里学院专聘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浙万院人〔2018〕5号)和《浙江万里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或专聘教师》(浙万院人〔2015〕7号)文件要求,并于11周周四(5月5日)前将《浙江万里学院外聘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》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。

3.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,要求每学年不少于48课时。统计范围为列入学校正式课表,且由教授本人系统完整讲授的课程(不含讲座、实习、毕业论文等)。

九、课堂教学创新:要求课堂教学小班化教学学时数、学生选修课学分、分层分类教学的课程门数均占当期课程总学时、总学分、总门数的40%以上,课堂形式创新教学的课程门数占当期课程总门数的50%以上。

十、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要求:下学期所开设的每门课程都必须有课程简介和课程教学大纲,于17周周四(6月16日)前上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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